香港福普思防火玻璃 黄金广告位招租
 
标王 热搜: 防火门  火灾  采访  木门    玻璃  恒保  防火卷帘门  防火  浙江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新闻焦点 » 正文

取消商品房公摊面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08  浏览次数:387
核心提示:  公摊哪些面积,公摊多少面积都是一团迷雾,只能由开发商信口开河,而业主毫无申辩权力。全国政协委员洪洋说,在商品房销售中
   “公摊哪些面积,公摊多少面积都是一团迷雾,只能由开发商‘信口开河’,而业主毫无申辩权力。”全国政协委员洪洋说,在商品房销售中附加公摊面积是普遍现象,最可怕的是公摊面积缺乏法律依据和制度约束。

  洪洋委员说,没有哪一个专业机构在业主或第三方专业机构的监督下测量清楚每户的公摊面积,也没有哪一个业主测量清楚了自家房子的公摊面积,而百姓却为它承担了高额费用;公摊面积划分没有统一标准,哪些区域属于公摊面积,哪些区域不是,有没有重复收费?也只能由开发商说了算;业主并未享受到公摊面积的合法收益,公摊面积既然摊给了业主,那公摊面积所产生的收益(广告、车位、会所、超市等收益)也应当摊给业主,可事实并非如此,开发商只将公摊面积数据和费用摊给了业主,而公摊面积所产生的收益却被开发商据为己有;住宅物业费按建筑面积收费不合理,物业公司服务的只是公共面积,而并不入户服务,居民室内卫生和设施维修都由居民自己承担费用,为什么物业收费要包含室内面积?而公摊面积并不供暖,却多数采暖费按照建筑面积(包含公摊面积)收取,这样的收费极不合理。

  洪洋委员建议,国家取消公摊面积,可以将实际的公摊面积成本核算到实用面积之中,让老百姓明白付费,放心购房,同时也化解业主与开发商诸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来源:宁夏日报
 
关键词: 公摊面积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启讯网络 | 版权隐私 | 法律声明 | 免责声明 | 营销服务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粤ICP备19114265号




 
购物车(0)    站内信(0)     新对话(0)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客服01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客服02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客服


 
QQ客服热线